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百姓对房屋装修也有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由于装修公司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相关配套法规不够完善、消费者专业知识及法律知识的不足等原因,造成目前家装市场出现各种陷阱,这让消费者防不胜防。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家装陷阱及防范措施,希望帮助大家避开陷阱,明白装修。
一、口碑陷阱
口碑有时候是假的,不要轻信装修公司的广告推销、网络平台推荐等,即使是朋友推荐,也要加以注意。
建议消费者选择证照齐全、信用良好且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装修公司。如有条件,最好亲自前往装修公司的装修现场实地考察施工质量。
另外,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用情况。
也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致电南京市装饰行业发展中心查询企业是否具备装饰装修资质。
二、口头承诺陷阱
“天上不会掉馅饼,别因贪小便宜吃大亏。”一些装修公司常常会采取低报价、消费返现、送高额赠品等手段招揽客户,这些往往只是口头承诺,后续兑现难。
提醒消费者,要拒绝装修公司的一切口头承诺,所有承诺要体现在合同上,并加盖公司公章,且承诺要明确、具体、便于操作。
三、一口价“全包”套餐陷阱
有些装修公司打着“全包”套餐的幌子,开口就是一居室几万元,二居室几万元,没有详细的定价依据,或者报价说明过于简单或含糊不清,例如:在墙面报价项中,只规定每平方米多少钱,但选用材料和工艺做法没有明细。
建议消费者如果选择“全包”套餐,最好在合同中通过补充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材料费、施工费、人工费、管理费等各项名目,尽可能详尽,尤其是对于材料类的报价,务必要在合同中详细标明产品的序号、名称、厂家、品牌、规格、数量等内容。避免后续因偷工减料、偷换材料、随意加价等导致推诿扯皮。
四、“定金”陷阱
一些装修公司打着免费设计、免费量房、促销活动、提供低报价清单等噱头吸引客户,这些往往只是口头承诺,没有详细的书面协议,目的是想方设法让消费者先交定金。后期消费者对服务不满意,要求退还定金时,装修公司会以“定金不退”为由,拒绝退款。
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交定金。如确需交定金,一定要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该定金的性质及用途,并注明何种情形下可退定金。
五、增项陷阱
“装修增项”顾名思义,指的是签订合同的时候不在合同范围之内的装修过程中临时赠加的工程项目。有些装修公司在报价时,为了接近消费者的预期价格,刻意隐瞒了部分装修项目,或者减少了某部分装修材料,将一些易忽略的项目能省就省,造成便宜、实惠的假象。后续在装修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增项,实际价格远远超出了预算。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前通过各种途径大致的了解施工工序,知道大致的报价清单,如找熟悉装修的朋友要一份有资质的大品牌装修公司的报价清单。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检查报价单所列的项目的名称、数量、做法、单价、总价,并注明增减项等有关事宜。保存好全套装修图纸。
六、工期陷阱
有些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施工工期;有的虽然约定了工期,但并没有约定拖延工期的违约责任条款。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难以维权。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明确约定开工日期与完工日期,约定相应的违约金条款,并约定装修公司拖延工期超过一定期限,消费者可单方解除合同,并向装修公司主张违约金、退还未装修的款项。
七、价款支付陷阱
有些装修公司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会以各种借口要求消费者一次性交清价款,或首期款支付大半、工程尚未结束就要交清款项等。一旦款项交清,公司拖延工期、偷工减料便有恃无恐,消费者维权难。
建议消费者警惕一次性付款陷阱,一般正规装修合同会约定按装修步骤支付工程款,如:约定合同生效时、开工前三天、隐蔽工程验收合格、油漆工程开始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分别支付一定比例的价款。如有条件,建议消费者可预留部分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约定在装修结束后一定时间内,如无质量问题就予以支付。
另外提醒消费者:装修价款支付,一定要把款项打到公司正式账户,且要求公司开具正式发票。有些项目经理会以“避税”“优惠”等为由,要求消费者将价款打至个人账户,后续发生争议,消费者维权难。
八、装修保修陷阱
有些装修公司为了规避后期维修责任,在合同中对相关保修条款模糊带过,导致消费者遇到装修质量问题,维保难。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注意相关保修条款,明确保修期限(有防水要求的项目保修期不低于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饰装修工程等项目保修期不低于2年,木地板、橱柜项目不低于1年)、开具保修卡、明确保修期开始时间、明确装修公司的维修义务(如:接到保修几日内需上门维修,如不按时进行维修,消费者可自行维修,并由装修公司承担费用)。
九、其他合同陷阱
有些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提供的合同条款过于简单;有些条款巧妙的加重了消费者的义务、规避了装修公司的责任等。由于合同签订的不完善,给后期消费者维权带来了很大的障碍。
建议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监制的《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如签订企业自制合同,应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如装修的质量标准,建材的规格、质量等级、价格,付款方式及施工期限等逐一填写清楚,并明确违约责任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还要谨慎审查合同的合理性,看其是否存在以合同格式条款免除家装公司责任的行为,及时与家装公司协商修改免责条款。